苏州工业园区国地税联合行动企业享“真”优惠 |
2013-06-14 09:59 作者:www.guigu.org 来源:硅谷网 HV: 编辑: 【搜索试试】
|
|
硅谷网讯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第25号公告,明确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其法人合伙人可享受70%投资额抵减应纳税所得额政策在苏州工业园区先行先试。为此,园区地税局多措并举,确保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试点优惠政策贯彻落实,使符合条件的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及时足额享受享受优惠。
国地税联合行动,明确工作机制
国地税部门在总局第25号公告发布第一时间召开联席会议,商讨区内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享受所得税试点优惠政策工作原则和办理流程,按照便捷、快速、高效的原则确保符合优惠条件的企业尽享优惠。
简化办理程序,发布办税指南
为了确保区内有限合伙企业遍布于全国的法人合伙人真正享受到投资额抵减的税收优惠,制定细化操作流程、编写办税指南,通过园区地税网站、12366等服务平台宣传。为了方便纳税人及时享受优惠政策,不设办理期间,根据总局文件简化办税资料,方便纳税人随时办理备案手续享受税收优惠。
明确区内法人合伙人2012年度享受所得税试点政策方法
针对2012年汇缴已经结束的实际情况,为了让区内纳税人及时享受所得税试点优惠政策,与国税部门统一,对区内法人合伙人,在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后,经审核符合退税条件的及时办理企业所得税抵退手续。
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策知晓度
为了使符合条件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均能享受优惠政策,园区国地税部门联合创投行业协会、行业部门组织召开政策发布会、宣讲会,向创业投资企业特别是法人合伙人宣传先行先试的优惠政策,使企业了解办理优惠的手续、流程、方法,促企业及时足额享受优惠。
|
|
|
|
【对“苏州工业园区国地税联合行动企业享“真”优惠”发布评论】 |
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本网站部分投稿来源于“网友”,涉及投资、理财、消费等内容,请亲们反复甄别,切勿轻信。本网站部分由赞助商提供的内容属于【广告】性质,仅供阅读,不构成具体实施建议,请谨慎对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② 内容来源注明“硅谷网”及其相关称谓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本网站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需经本网站许可方可复制或转载,并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硅谷网】或对应来源,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注明来源为各大报纸、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的文章,文章原作者享有著作权,本网站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站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④ 本网站不对非自身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作担保。若硅谷网因为自身和转载内容,涉及到侵权、违法等问题,请有关单位或个人速与本网站取得联系(联系电话:01057255600),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
|